武术和武道
武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和传承过程中不断创造、逐渐形成的一个生存制胜、保家卫国、健体养生的技能。
在原始社会,兽多人少,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斗争中,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攻防手段。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并且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斗捕杀技能,这便是武术的萌芽。
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战争的频繁发生,进一步促进了武术的发展。在部落战争中,远则使用弓箭、投掷器,近则使用棍棒、刀斧、长予,凡是能用于捕斗搏击的任何生产工具都成为战斗的武器。据史籍记载,大禹时期三苗部族多次反叛,征伐多次未能使之降服。后来,禹停止进攻,让士兵持斧和盾进行操练,请三苗部族的人观看这种“千戚舞”以显示武力雄厚,三苗部族从此臣服。这是原始社会一次盛大的武术自卫演练。古代的“武舞”为后来武术套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进入阶级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兵器的改进,武术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商周时期,由于青铜业的发展,出现了矛、戈、戟、斧、钺、刀、剑等精良兵器,以及运用这些器械的方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还有了较量武艺高低的比赛。当时的武技多称“手搏”、“手格”、“股肱”等。据《史记》记载,夏王桀、殷王武乙和纣王都是徒手生擒猛兽的技术能手。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十分频繁。武术的格斗技能在军队和民间得到重视和迅速发展。这时铁器的出现和步骑兵的兴起,使武器的内容更加丰富,不仅质量精良,长短形态多样,武术的技击性进一步突出,同时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这时比试武艺已非常普遍并很讲究攻防技巧,拳术打法也出现了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当时诸侯各国“以兵战为务”,对拳技、臂力、筋骨强壮出众者都很重视。齐国宰相管仲,为使齐国强盛,实行兵制改革,责令官兵进行实战性武技训练,凡是民间有拳勇而不报告者按隐匿人才问罪。
汉代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在宫廷的酒宴中常出现剑舞、刀舞、双戟舞等单人的、对练的或集体舞练的套路运动。徒手的拳术表演和比赛也深受统治者重视。楚汉之争时期“鸿门宴”中有一个著名典故——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可以看出,当时的武术已由过去单纯的攻防动作逐步发展成可以单独演练的套路形式。
隋唐时期,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停滞状态相比,武术可以说又重新崛起。唐朝推行“武举制”,这从政策上又促进了民间和官方的练武活动。在隋未就以武功闻名于世的少林寺,在唐武德年间(618一626年),因助李世民铲平隋未割据势力王世充有功,少林寺更加声名大震,官府许其自立营盘、演练僧兵。
两宋时期,内忧外患,战火频仍,广大人民常结社习武以求自保。如“角抵社”、“英略社”、“弓箭社”都是比较大的民间习武组织。从几部古代小说如《说岳全传》、《杨家将》、《水浒传》等可以看出宋代武术的发展情况。
元代由于民族矛盾比较尖锐,蒙古统治者限制民间习武,不少武术家隐姓埋名,习武组织也转为秘密性的民间组织,使武术发展受到极大的抑制。
明代是我国武术全面大发展的时代。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拳派林立,如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中就记载“宋太祖三十二势长拳,绵张短打,温家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打„„”
清朝统治时期由于满清贵族为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一度限制练武,所以清代的武术活动不如明代。但由于武术在民间已有广泛群众基础,加之当时存在许多反清复明组织,人民群众习武练功以图推翻满清统治之风反而使各种流派的武术更加纷呈于世。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火器的普遍使用,武术的健身作用更为明确,武术更主要是以体育运动的形式出现在社会生活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心人民健康,重视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国家不仅定期举行武术汇报表演,还在高等师范院校及体育学院开设武术专业,并组织专业人员在继承传统拳术的基础上,广收众家之长,整理出简化太极拳、中组长拳、初级长拳以及器械套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发展体育运动,全国各地还建立了武术协会,吸引武术爱好者前去习武健身;国家还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这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武术的普及和研究工作,使武术运动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城乡,群众性的武术运动都广泛推广。特别是近几年来,武术套路在技术风格上。结构布局上、质量和难度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和突破;还出现了集体比赛的项目,这是武术发展史上的新成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武术也不断走出国门一展风采,对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