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13 11:44: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二、在校内讲普通话。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和体态语言,做到谈吐文雅、举止端庄。接受学生问候要回礼示意。 三、衣着整洁庄重,自然得体。佩带校徽。男教师不蓄长发,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戴分散学生课堂注意力的服饰。 四、不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吸烟、喧哗。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五、及时收拾讲台、办公室,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住校教是由自觉保持居室环境卫生,不随处堆放、悬挂、晾晒杂物。 六、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拖课,不随意中途离开教室处理私事(如会客、挂电话等),不带BP机等通讯设备进教室,不在课上训斥学生;上下课与学生互致问候。 七、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罚款、驱赶等粗暴手段处罚学生。 八、不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或变相收钱、物;不随意叫学生或学生家长代办私事。 九、接待或拜访家长,做到热情有礼、谦逊耐心,不耍态度,不训斥。 十、同事之间互相尊重,讲求谦让,光明磊落,坦诚交往。 |
|
![]() ![]() |